关于开展高校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9浏览次数:1141


(赣教科规字[2017]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强调围绕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年度中心工作,坚持在“实事”中“求是”,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事实依据和理论支持。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突出“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鼓励课题申请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并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实行高校与中小学教师分系列管理。高校教师课题申报继续由高校科研处(社科处/高教所)负责统筹安排;评审同时组织,分系列进行。

  五、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高校申报限额指标为:普通本科院校60项,独立学院10项,高职院校20项。

  六、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两大类别。

  七、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以上(含2个)课题;尚未结题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课题。

  八、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课题申请书从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江西教育网”中“省教科规划”专栏)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jxjkghb@126.com。联系人:汪忆,联系电话:0791-86765839。

  申请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6份。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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