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次数:1773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赣教函[2016]249号)的要求,我院对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对清单所列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院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吴丽华

副组长:王威(常务)

成员:曾九江、朱俊松、樊兵、洪莉、肖咏桦、许靖、江有保、李学明、邱美玲。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挂靠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

(二)规范程序流程

学院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1.学院在公开信息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批的,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予公开。

2.除学院已公开的信息外,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学习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但是否准许,要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核准。对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无法确定是否应予公开的,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对于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会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会将申请转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没有相应专业委员会的,转相关职能部门)阅处,并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丰富公开形式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院网站、院内广播、微博和微信等院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学院还将党委书记与院长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学院网站上和QQ群公开,以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学校还安排不定期院领导接待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院专门开通了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指南等方面,便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相关信息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1.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有359项,其中:新闻中心145项;院系设置95项;教学科研9项;学工天地59项;招生就业31项;图书馆20项;信息中心项(文件下载项在根据文件公开范围不同,在学院各类不同的QQ群中下载)。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公开内容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形成《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共8大类40条)。

    (1)基本信息(共6项)。

    (2)招生考试信息(共4项)。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共7项)。

    (4)人事师资信息(共5项)。

    (5)教学质量信息(共9项)。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共4项)。

    (7)学风建设信息(共3项)。

    (8)其他(共2项)。

    2.公开方式

    学院严格按照《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在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等网络以及校园内的宣传栏等载体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同时,在院内通过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设立公告牌,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设立院长信箱和书记信箱,让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方式,逐步形成学院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3.公开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映,对大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4.公开时限

    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三、未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清单中第3项、第11项—16项、第20项—22项,我院未给予公开,因我院隶属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其财务、资产、人事师资信息、收费信息由江西电大统一安排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由学院自主公开,每年新生可在入学须知里查询到,网站上公布在学工管理栏目内。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2015-2016学年度学院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2015-2016学年没有发生针对学院因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在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信息公开程序不够规范、不够及时、信息更新缓慢等问题。
      2、有些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